3年11月6日-7日
六、收费标准:3m×3m展位1500元/个,角位加收300元。展商自带展棚,要求统一蓝色,报名时需一次性缴纳全额展位费及押金500元/个,以确定展位资格,撤展离场后退还押金。
展位联系人
刘 亮 18609573339 多 吉 18809572998
杨先生 13195093456 于先生 13895010110
展位图
收款方式
1.银行账号汇款
账号名称:湘潭市观赏石宝玉石协会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湘潭芙蓉支行
账号:1904 1034 0910 0050 423
2.微信扫码支付:
参展范围
各类观赏石、宝玉石、水晶、矿晶、盆景、根雕、红木、茶艺等,国家明令禁止的展品除外。
参展须知
1.展会活动为各位参展商提供交流机遇与平台,任何商业运作经营风险均由参展商自行承担,自负盈亏;展会期间24小时保安值守,参展商的物品财产由参展商自行保管,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。
2.秉持自由、自愿参与的原则,展位以收到全款(包括展位押金)为最终确认参展资格,否则不预留展位,正式开幕当天不到场者,视为弃权,展位另做安排,已交的费用只退展位押金。
3.展销商需签订《安全责任书》后方可进场布展,须服从组委会统一管理、合理调配、调整。
4.文明参展,充分体现文化行业的素养及道德风尚。为了您与他人的正常经营,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设施烧水做饭等行为;经检查发现,一律扣押,造成损失的,照价赔偿。
5.严禁倒卖展位,转租他人,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,概不退费。
6.承办方提供照明用电、开水,严禁煮饭、烧水,严禁明火(为了保障展会安全,请广大参展商积极配合)。
7.车载石、大型园林石(一吨以上)不接受预定,禁止入场。
8.根据相关规定,展会期间,每位参展商都必须登记身份证。少数民族参展商需提前向湘潭市辖区公安部门登记报备后方可参展。
9.因政府行为、疫情疾病、地震、天气、台风、刑事犯罪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,组委会及承办单位不承担相应和连带责任。
10.进场即视为同意此招商函规定,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。